「詩詞曲語辭匯釋/判」:修訂紀錄

出自中國古典戲曲資料庫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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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4年5月23日 (星期四)

  • 目前前筆 21:202024年5月23日 (四) 21:20Ccddb admin 留言 貢獻 3,337位元組 +3,337 建立內容為「====== ====𢬵   [⿰⺘棄]==== 判,割捨之辭;亦甘願之辭。自<span class="專名">宋</span>以後多用𢬵字或拚字,而<span class="專名">唐</span>人則多用判字。<span class="專名">杜甫</span>《曲江對酒》詩:「縱飲久'''判'''人共棄,懶朝真與世相違。」又《…」的新頁面