耳談。黃陂江尉。解銀赴京。遇盜截去二指。抵京。已五日矣。延醫但求已痛。有仇總戎門下醫人曰。是可續也。斷指幸為從人拾得。即取合之。層層塗藥。仍夾以薄板。戒三七日勿近水。及期果含。屈伸如故。但有紅線痕。傾橐。得三十金酬之。兼有其方。用片腦象牙未降香諸料。
又一人因奸被嚙其舌。有人教以針刺舌斷處。急剪狗舌。乘熱接之即合。但語常期期。不如其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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堅瓠廣集/卷六 續斷指