平湖陸五臺光祖。初為濬令。濬有富民枉坐重辟。數十年相沿。以其富。不敢為之白。陸至訪實。即日破械出之。然後聞於臺使者。使者曰。此人富有聲。陸曰。但當間其枉不枉。不當間其富不富。果不枉。夷齊無生埋。果枉。陶宋無死法。臺使者甚器之。
← 釋教
律令 →
堅瓠八集/卷四 陸五臺釋冤獄