春秋時。刺客朱明。幼喪父。膂力絕人。使氣好鬭。母撻之即止。臨終。將所服之襖。所持之杖。遺媳。語明曰。我死之後。爾或剛狠生事。爾妻穿此襖持此杖來諌。即同母也。毋逆我。明受教。後每與人競。妻穿衣持杖前唱曰。母得起禍。明遂納氣而歸。雖挫於人不較也。今人不學朱明之孝。而徒婦言是聽惜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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堅瓠八集/卷三 宋明