伯衡,字平仲。其先十世為眉山文定公。文定長子遲,知婺州,遂家焉,遂為婺之金華人。仕皇朝為國子學正,擢翰林院編修。宋景濓以翰林承旨致仕,薦平仲自代。召至,復固辭,賜文綺遣歸。後起教授處州,以表箋忤旨,坐罪,卒于獄,士論惜之。二子恬、怡,救父,並被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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列朝詩集小傳/甲集 甲集/蘇編修伯衡