孤本元明雜劇/提要/010趙元遇上皇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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十 趙元遇上皇

原標好酒趙元遇上皇。明抄本。亦元高文秀撰。記趙元好酒。妻劉月仙惡之。欲與之離異。改嫁臧府尹。府尹乃派趙元往西京遞公文。舊例遞文誤三日處斬。趙元途中遇雪。誤期半月。自分無生理。適遇太祖微行。共飲於酒肆中。太祖未攜錢。為酒保所窘。趙元代償之。太祖詢元何以至此。元忽悲嘆。因將妻與臧府尹設計謀害等情詳陳之。太祖認元為義弟。於元臂上寫字畫押。令示趙普。普見之。即免元誤期之罪。且除元為開封府尹。而正臧府尹劉月仙及月仙父母之罪。其事雖未必有。而關目頗為生動。曲文流暢而又本色。第四折用監咸險韻。遊刃有餘。尤見才思。此本士禮居雜劇雖亦著錄。然不載賓白。故情節不貫串。不能見曲文之妙也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