魏良輔曲律/17

出自中國古典戲曲資料庫
於 2024年5月16日 (四) 16:19 由 Ccddb admin留言 | 貢獻 所做的修訂 (建立內容為「<p>一、聽曲不可喧嘩,聽其吐字、板眼、過腔得宜,方可辨其工拙。不可以喉音清亮,便為擊節稱賞。大抵矩度既正,巧由熟生,非假師傳,實關天授。</p> <noinclude> {{header|title = 魏良輔曲律|section =魏良輔曲律/17|previous = 魏良輔曲律/16|next = 魏良輔曲律/18}} </noinclude>」的新頁面)
(差異) ←上個修訂 | 最新修訂 (差異) | 下個修訂→ (差異)
跳至導覽跳至搜尋

一、聽曲不可喧嘩,聽其吐字、板眼、過腔得宜,方可辨其工拙。不可以喉音清亮,便為擊節稱賞。大抵矩度既正,巧由熟生,非假師傳,實關天授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