何良俊曲論/30
出自中國古典戲曲資料庫
清彈琵琶,稱正陽鍾秀之。徽州查八十有厚貲,好琵琶,縱浪江湖,至正陽訪之,持侍生刺投謁。鍾令人語之曰:『使尋常人來見,則宜稱「侍生」。吾聞查八十以琵琶遊江湖,今日來謁,非執弟子禮,我斷不出。』查言:『吾固聞秀之名,然未見其佳;使果奇,執弟子禮未晚。』鍾取琵琶於照壁後一曲,查膝行而前,稱弟子。留處數月,盡鍾之伎而歸。友人王亮卿,徽州人,有俊才,能詩,嘗言:『昔年入試留都,聞查八十在上河,往訪之,相期飲於妓館,欲聽其琵琶。查曰:「妓人琵琶,吾一掃即四絃俱絕,須攜我串用者以往。」亮卿設酒於舊院楊家,楊亦世代以琵琶名。酒半,查取琵琶彈之,有一妓女占板,甫一二段,其家有瞎媽媽,最知音,連使人來言:「此官人琵琶與尋常不同,汝占板俱不是。」半曲後,使女子扶憑而出,問查來歷,查云是鍾秀之徒弟。此媽媽舊與秀之相處,與查相持而泣,留連不忍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