評:按李思榮以同年而操刃,與黃衣入夢而療疾,皆《年譜》自錄。人之無良,天之有鑑,盡此矣。天能憐椒山之痛,濟以藥,不能救椒山之刑。似不如以病卒於獄之為得也。然不刑無以成楊之忠,無以滿嚴之惡。則死而不傳,何若刑之為烈也。道窮數盡,天若退焉罔聞;至百年後,而天乃大彰,此天之所以不可測歟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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