碣石剩談。江西舉人龍復禮。美髭髯。自言平生未嘗與妓苟合。蓋恐搆精受孕。生男必為樂工。生女必為娼婦。父母之遺體。淪於污賤矣。此言似迂。而實中理。後飲一士夫家。兩行樂工排列。有一未冠者。面貌形體。與主人甚相似。異而問之樂工年長者。此是誰家子。工人云。花生子。有母而無父。已而咨訪主人。曾與其母私。蓋不肯認為己子也。
← 雙頭雞
狼子 →
堅瓠餘集/卷三 賤人未可苟合