古人與朋儕往來。以漆板代書帖。又苦其漏泄。遂作二板相合。以片紙封其際。故曰簡板。或云尺牘。
上古結𦀿而治。二帝以來。始有簡策。以竹為之。而書以漆。或用版以鉛畫之。故有刀筆鉛塹之說。刀筆者。記事於簡。誤則以刀削除之也。
古者以三尺竹簡書法律於上。所謂刑書也。故曰三尺法。桓寬鹽鐵論。有二尺四寸之律。意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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堅瓠續集/卷二 簡板尺牘