唐寜王夜於帳前。列木刻矮婢。各執華燈。自昏達旦。目為燈婢。申王每夜聚宴。香刻童子。綠衣束帶。使執畫燭。目為燭奴。二王同時。行事如此。殊覺風雅。然傳記載之。以為奢侈。嚴分宜父子。溺器皆用金銀鑄成婦人。而空其中。粉而綵衣。以陰受溺甚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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堅瓠續集/卷二 燈婢燭奴