宗杲論禪云。譬如人載一車兵器。弄了一件。又取出一件來弄。便不是殺人手段。我則只有寸鐵。便可殺人。朱文公亦喜其說。蓋自吾儒言之。若子貢之多聞。弄一車兵器者也。曾子之守約。寸鐵殺人者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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堅瓠四集/卷二 殺人手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