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南戲傳奇/紅梅記/第十八齣/12曲」:修訂間差異

出自中國古典戲曲資料庫
跳至導覽跳至搜尋
(建立內容為「<曲><牌>前腔</牌>欲語又還吞,<科>老旦</科><夾白>賢妹,求親的是那家?</夾白><科>貼</科><夾白>不好啟齒。</夾白><科>老旦</科><夾白>但說何妨?</夾白><科>貼</科>兒年十六弱冠已成人。論名分雖兄妹,詳道理可婚姻。<科>老旦</科><夾白>兄妹為婚,只怕外人談笑。</夾白><科>貼</科>外觀不礙為夫婦,中表何妨作晉秦。我與你同胞共母,卻正好親上做親…」的新頁面)
 
無編輯摘要
 
第1行: 第1行:
<曲><牌>前腔</>欲語又還吞,<科>老旦</><夾白>賢妹,求親的是那家?</夾白><科>貼</><夾白>不好啟齒。</夾白><科>老旦</><夾白>但說何妨?</夾白><科>貼</>兒年十六弱冠已成人。論名分雖兄妹,詳道理可婚姻。<科>老旦</><夾白>兄妹為婚,只怕外人談笑。</夾白><科>貼</>外觀不礙為夫婦,中表何妨作晉秦。我與你同胞共母,卻正好親上做親。<夾白>昔溫嶠娶姑之女,下玉鏡臺一枚,至今以為美談。</夾白>也須知溫家玉鏡,他賢達的禮為尊。</>
<p class=""><span class="">前腔</span>欲語又還吞,<span class="">老旦</span><span class="夾白">賢妹,求親的是那家?</span><span class="">貼</span><span class="夾白">不好啟齒。</span><span class="">老旦</span><span class="夾白">但說何妨?</span><span class="">貼</span>兒年十六弱冠已成人。論名分雖兄妹,詳道理可婚姻。<span class="">老旦</span><span class="夾白">兄妹為婚,只怕外人談笑。</span><span class="">貼</span>外觀不礙為夫婦,中表何妨作晉秦。我與你同胞共母,卻正好親上做親。<span class="夾白">昔溫嶠娶姑之女,下玉鏡臺一枚,至今以為美談。</span>也須知溫家玉鏡,他賢達的禮為尊。</p>


<noinclude>
<noinclude>

於 2024年5月16日 (四) 13:24 的最新修訂

前腔欲語又還吞,老旦賢妹,求親的是那家?不好啟齒。老旦但說何妨?兒年十六弱冠已成人。論名分雖兄妹,詳道理可婚姻。老旦兄妹為婚,只怕外人談笑。外觀不礙為夫婦,中表何妨作晉秦。我與你同胞共母,卻正好親上做親。昔溫嶠娶姑之女,下玉鏡臺一枚,至今以為美談。也須知溫家玉鏡,他賢達的禮為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