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魏良輔曲律/5」:修訂紀錄

出自中國古典戲曲資料庫
跳至導覽跳至搜尋

比對選擇的版本差異:選擇要比對修訂版本的單選按鈕並點選底部的按鈕進行比對。
符號說明:(目前) = 與最新的修訂版本比對,(前筆) = 與前一筆修訂版本比對, = 次要修訂。

2024年5月16日 (星期四)

  • 目前前筆 16:192024年5月16日 (四) 16:19Ccddb admin 留言 貢獻 382位元組 +382 建立內容為「<p>一、拍,迺曲之餘,全在板眼分明。如迎頭板,隨字而下;徹板,隨腔而下;絕板,腔盡而下。有迎頭慣打徹板,絕板,混連下一字迎頭者,此皆不能調平仄之故也。</p> <noinclude> {{header|title = 魏良輔曲律|section =魏良輔曲律/5|previous = 魏良輔曲律/4|next = 魏良輔曲律/6}} </noinclude>」的新頁面