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堅瓠四集/卷二/殺人手段」:修訂紀錄

出自中國古典戲曲資料庫
跳至導覽跳至搜尋

比對選擇的版本差異:選擇要比對修訂版本的單選按鈕並點選底部的按鈕進行比對。
符號說明:(目前) = 與最新的修訂版本比對,(前筆) = 與前一筆修訂版本比對, = 次要修訂。

2024年5月15日 (星期三)

  • 目前前筆 01:102024年5月15日 (三) 01:10Ccddb admin 留言 貢獻 558位元組 +558 建立內容為「<h3 class="th3a"><span class="條題">殺人手段</span></h3> <p>宗杲論禪云。譬如人載一車兵器。弄了一件。又取出一件來弄。便不是殺人手段。我則只有寸鐵。便可殺人。朱文公亦喜其說。蓋自吾儒言之。若子貢之多聞。弄一車兵器者也。曾子之守約。寸鐵殺人者也。</p> <noinclude> {{header|title = 堅瓠四集/卷二|section= 殺人手段|previous = 堅瓠四集/卷二/得…」的新頁面