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孤本元明雜劇/提要/099女真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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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h3><span class="中標題">九九 [[孤本元明雜劇/女真觀|女真觀]]</span></h3> <p>原標張于湖誤宿女真觀。明抄本。不著撰人姓名。記女道士陳妙常有才色。出家於金陵女真觀。張于湖路過金陵。借宿觀中。以詞挑之不從。其後與觀主之姪潘必正通。有孕。觀主知之。將二人捆送建康府發落。適張為建康府尹。即斷二人為夫婦。其事為明高濂撰玉簪記傳奇所本。按古今女史云。宋女貞觀尼陳妙常。姿色出眾。詩文俊雅。工音律。張于湖授臨江令。宿觀中。見妙常。以詞調之。妙常亦以詞拒之。後與于湖故人潘法成通。潘密告于湖。以計斷為夫婦。是此雜劇全本古今女史。特彼以法成為潘生之名。此以法誠為觀主之名。而生名必正。為稍異耳。曲文語語典雅。字字清新。楔子之賞花時二支。第一折之混江龍油葫蘆二支及寄生草第二支。第二折之倘秀才第一支。第三折之醋葫蘆各支。置之實父西廂中。幾不能辨別。而第四折之雁兒落全支。通體用迴文句作對偶。絕無牽強。尤見才思。至於楔子用侵尋韻。第一折用庚亭韻。第四折用真文韻。三韻絕不混雜。尤見精於曲律。迥非高氏琴挑折。閉口鼻音抵顎。雜糅一曲之中。所可同日語矣。</p> <noinclude> {{header|title = [[孤本元明雜劇/提要]]|section=孤本元明雜劇/提要/099女真觀|previous = [[孤本元明雜劇/提要/098認金梳]]|next= [[孤本元明雜劇/提要/100女學士]]}} </noinclude>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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