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孤本元明雜劇/提要/011金鳳釵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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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h3><span class="中標題">十一 [[孤本元明雜劇/金鳳釵|金鳳釵]]</span></h3> <p>原標宋上皇御斷金鳳釵。明抄本。元鄭廷玉撰。記趙鶚寓狀元店。落魄無聊。乃至周橋賣詩。遇諫議大夫張天覺私行察訪民情。為無賴李虎所窘。鶚以賣詩所得錢二百解之。天覺詢知鶚曾應舉得狀元。為謝恩失儀落職。以致貧困。因贈以金鳳釵十支。鶚以一支付店家作房資。九支埋於門後。其時李虎甫從郊外殺死楊衙內僕人六兒。奪其銀匙十把。亦投狀元店宿。聞知鶚埋金鳳釵。乃暗中鉋開。以銀匙易金釵而遁。其後楊衙內到處搜查。於鶚處獲真贓。遂以鶚為殺人犯。鶚亦不解金釵埋地。何以變為銀匙。無以自明。獄定將行刑。張天覺知其冤。奏請覆審。會店小二至銀匠處將金釵一支換錢。而李虎亦以金釵九支來賣。於是小二銀匠。同拿李虎。為鶚伸冤。而事大白。關目至為周密。曲文亦樸茂而兼清新。洵為元曲中之上駟。</p> <noinclude> {{header|title = [[孤本元明雜劇/提要]]|section=孤本元明雜劇/提要/011金鳳釵|previous = [[孤本元明雜劇/提要/010趙元遇上皇]]|next= [[孤本元明雜劇/提要/012圯橋進履]]}} </noinclude>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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