檢視 劇說/215 的原始碼
出自中國古典戲曲資料庫
←
劇說/215
跳至導覽
跳至搜尋
由於以下原因,您無權編輯此頁面:
您請求的操作只有這個群組的使用者能使用:
管理員
您可以檢視並複製此頁面的原始碼。
務頭者,南北同法。苟遇緊要字句,須揭起其音而宛轉其調,如俗所謂「做腔」處,每曲或一句或二、三句,每句或一字或二、三字,即是務頭。宜施俊語,否則便為「不分務頭」,非曲所貴。見《九宮譜定論說》。《曲藻》云:「作詞之法:一、造語,二、用事,三、用字,四、陰陽,五、務頭,六、對偶,七、末句,八、去上,九、定格。」解務頭云:「要知某調某句某字是務頭,可施俊語於上。楊用修乃謂務頭是『部頭』,可發一笑。」 <noinclude> {{header|title = [[劇說]]|section=劇說/215|previous = [[劇說/214]]|next= [[劇說/216]]}} </noinclude>
此頁面使用了以下模板:
模板:Header
(
檢視原始碼
)
返回到「
劇說/215
」。
導覽選單
頁面操作
頁面
討論
閱讀
檢視原始碼
歷史
頁面操作
頁面
討論
更多
工具
個人工具
登入
導覽
首頁
近期變更
隨機頁面
MediaWiki說明
搜尋
工具
連結至此的頁面
相關變更
特殊頁面
頁面資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