檢視 劇說/071 的原始碼
出自中國古典戲曲資料庫
←
劇說/071
跳至導覽
跳至搜尋
由於以下原因,您無權編輯此頁面:
您請求的操作只有這個群組的使用者能使用:
管理員
您可以檢視並複製此頁面的原始碼。
《琵琶記》,說者各不同。《留青日札》云:「高明,溫州瑞安人,以《春秋》中元至正四年乙酉第,授處州錄事,改調浙東閫幕都事,轉江西行臺掾,又轉福建行省都事。方國珍留幕下,不從。旅寓明州櫟社,以詞曲自娛。因感劉後村詩,作《琵琶記》。有王四者,以學聞。則誠與友善,勸之仕。登第後,棄妻周氏,贅太師不花家。則誠作此以諷,取琵琶上四字為王四云爾。元人呼牛為不花,故謂牛太師。而伯喈曾附董卓,乃以之托名焉。高祖微時,常奇此戲文,御極,召則誠,以疾辭。使者以記上,於是捕王四,置極刑。東嘉後卒于寧海。」《曲藻》云:「高則誠《琵琶記》,其意欲以譏當時一士大夫,而托名蔡伯喈,不知其說。偶閱《說郛》所載唐人小說:『牛相國僧孺之子繁,與同人蔡生邂逅文字交,尋同舉進士,才蔡生,欲以女弟適之。蔡已有妻趙矣,力辭不得。後牛氏與趙處,能卑順自將。蔡仕至節度副使。』其姓事相同,一至于此,則誠何不直舉其人,而顧誣衊賢者至此耶。」毛德音評《琵琶記》,引《大圜索隱》云:「高東嘉名則誠,元末人,與王四相友善。王四亦當時知名士,後以顯達改操,遂棄其妻周氏而坦腹於時相不花氏家。東嘉欲挽救,不可得,乃作此書諷之。而托名蔡邕者,以王四少賤嘗為人傭菜。趙五娘者,以姓傳自趙至周而適五也。牛丞相者,以不花家居牛渚也。記以琵琶名,以有四王字也。所謂張太公者,東嘉自寓也。」又《真細錄》云:「明祖彙刪元人詞曲,偶見《琵琶記》而異之。後廉知其為王四而作,遂執王四付之法曹。」二說與《留青日札》同。吾里徐坦菴則主牛僧孺事。余按,宋人詩云:「斜陽古柳趙家莊,負鼓盲翁正作場。死後是非誰管得,滿村聽說蔡中郎。」《輟耕錄》所列雜劇之目,亦有《蔡伯喈》。意者,高則誠之作《琵琶》,當本于宋元以來所相承,如《西廂》之本于《鶯鶯六么》耳。僧孺之女,固為適合。王四之諷,亦未足憑。《閒中今古錄》云:「元末永嘉高明,字則誠,登至正四年進士,歷任慶元路推官,文行之名,重于時。見方谷珍來據慶元,避世于鄞之櫟社,以詞曲自娛。因劉後村有『死後是非誰管得,滿村聽唱蔡中郎』之句,因編《琵琶記》,用雪伯喈之恥。洪武中,徵辟,辭以心疾,不就,使復命,上曰,『朕聞其名,欲用之,原來無福。』既卒,有以其記進,上覽畢曰,「五經、四書,如五穀,家家不可缺。高明《琵琶記》,如珍羞百味,富貴家豈可缺邪。」其見推許如此。 <noinclude> {{header|title = [[劇說]]|section=劇說/071|previous = [[劇說/070]]|next= [[劇說/072]]}} </noinclude>
此頁面使用了以下模板:
模板:Header
(
檢視原始碼
)
返回到「
劇說/071
」。
導覽選單
頁面操作
頁面
討論
閱讀
檢視原始碼
歷史
頁面操作
頁面
討論
更多
工具
個人工具
登入
導覽
首頁
近期變更
隨機頁面
MediaWiki說明
搜尋
工具
連結至此的頁面
相關變更
特殊頁面
頁面資訊