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列朝詩集小傳/丁集上/李同知先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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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h3 class="th3a"><span class="條題">李同知先芳</span></h3> <p>先芳,字伯承,濮州人。嘉靖丁未進士,除新喻知縣,遷刑部郎中,改尚寶司丞,陞少卿,降亳州同知,稍遷寧國府同知,復以台抨罷。伯承年十六,美如冠玉,會選良家子尚主,名在籍中,尋罷歸。伯承自負才名,多所傲睨,兩御史出按部,故事,當從尚寶授印,兩御史自尊顧視從吏,伯承詫之曰:『尚璽郎當授印繡衣,安所得黑衣耶?』兩御史大慚,大計時頗被螫。及為外吏,益奴視僚屬,不具賓主,竟用是敗。家故多貲,壯年罷官,精計然白圭之筴,家益起,大搆園亭,廣蓄聲妓,擫竽揳瑟,二八迭侍,諳曉音律,尤妙琵琶。賞音者謂江東查八十,無以過也。優遊林下,享文酒聲伎之奉四十餘年,年八十四而卒。始伯承未第時,詩名籍甚齊魯間,先于李于鱗。通籍後,結詩社于長安。元美隸事大理,招延入社,元美實扳附焉,又為介元美于于鱗,嘉靖七子之社,伯承其若敖蚡冒也。厥後李、王之名已成,羽翼漸廣,而伯承左官落薄,五子、七子之目皆不及伯承。伯承晚年每為憤盈,酒後耳熱,少年用片語挑之,往往努目嚼齒,不歡而罷。邢子願以臺使按吳,訪弇州而歸,伯承與極論其始末,語已目直上視,氣勃勃頤頰間,拍案覆杯,酒汁沾濕,子願逡巡不敢應,後為伯承誌墓,亦略及之。余聞之盧德水如是。今之論者,奉歷下為晉、楚,揶揄伯承,使之捧盤盂而從小邾之後,余錄伯承詩次于于鱗之上,使伯承之魂,為之默舉,且以間執耳食者之口也。</p> <noinclude> {{header|title = [[列朝詩集小傳/丁集上]]|section= 丁集上/李同知先芳|previous = [[列朝詩集小傳/丁集上/盧太學柟|盧太學柟]]|next = [[列朝詩集小傳/丁集上/李同知先芳/李審理同芳|<span class="注">附見</span> 李審理同芳]]}} [[Category:李先芳]] </noinclude>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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